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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民建会员立法建议被《国家发展规划法》正式采纳
作者:陶小冬 杨新龙 来源:民建南通市委 发布时间:2026-06-12 16:05

近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海门基层立法联系点、南通市海门区人大常委会向民建南通市委紫琅支部主委邵春林颁发《立法意见建议采纳证书》,其提交的立法建议被吸纳写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》。

邵春林现任民建南通市委紫琅支部主委、江苏省新联会会员、上海段和段(南通)律师事务所律师、南通市律师协会维权委员会委员、崇川区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,深耕民商事、行政法律服务,是南通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。依托民主党派与行业协会平台履职,常态化参政议政,立足法律实务与社会调研,持续为国家、地方立法建言献策。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(草案)》公开征求意见期间,邵春林律师结合自身办案经验与地方产业、城乡规划实操现状,审慎调研论证后提出“省级及以下规划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并报送备案”的立法修改建议。该建议经立法机关多轮研讨筛选,最终被正式吸纳,落地于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规划法》第三十六条条文之中。

长期以来,民建南通市委会紫琅支部立足民建密切联系经济界的自身优势,引导会员立足本职、深耕调研,围绕法治建设、产业发展、基层治理等关键课题精准建言,把专业所长转化为参政议政实效。下一步,支部将持续动员广大会员履职尽责,聚焦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,为南通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民建智慧与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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